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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停止”?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统统实行“(2)

2021-03-09 来源:未知 编辑::青晨小编 阅读

既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始了,是不是农村所有的房子都可以确权呢?答案是否定的。自然资源部对于6类违法用地不能确权的情况做了明确标示:1、私自开垦土地上建造的房屋;2、违法占用耕地和突破生态红线的房屋;3、宅基地和房子所属权存在争议的房屋;4、不符合乡村规划,未经过审批的建筑;5、城镇居民购买的小产权房或宅基地;6、“一户一宅”超出部分。

确权“停止”?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统统实行“

一、确权“停止”?

2020年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第8个年份,事实上国家国家方面公布的信息显示,2020年也是确权正式“停止”的年份——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文件中明确提到: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同时强调,由于今年的特殊情况,推进工作受到阻碍,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提出了加快登记工作的若干要求。虽然时间节点比较紧凑,但是整个注册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按照上述自然资源部给出的说法,实际上2020年底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既定完成的年限,哪怕是2020年情况特殊,整个上半年确权工作难以推进,但是为了完成任务,很多地方都加快了登记工作。换言之,2020年是确权工作的尾声,即2020年之后很多地方的确权工作实际上已经“停止”了,极个别地区可能因为疫事的影响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可能会延长到2021年。对于这一点,农村有地有房的家庭应该抓紧时间了解。

确权“停止”?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统统实行“

​二、2021年起,农村宅基地统统按“新规”处理:实行“房地一体”,城市户口、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结束,很多人关心的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也终于有了明确的说法: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民法典》里明确提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什么是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这里需要明确说明一点,宅基地的权属归宿集体所有,所有它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但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2021年起,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是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的。也就是说,虽然宅基地无法继承,但是房屋这类属于公民的个人遗产是可以继承的,因此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一并继承了房屋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毕竟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分离。事实上,农民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其权属仍然属于村集体,是不能转让和单独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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