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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最好在出生前就

2019-12-13 来源:未知 编辑::ldh 阅读

小编依稀记得,第一个孩子出生时,因早产花费上万元,由于没有提前给孩子上新生儿医保,导致费用无法报销。在这次教训之下,第二个孩子出生之前,小编就提前给买上了新生儿医保,这样,孩子出生后即便出现意外情况需要治疗,也有医保帮我撑一撑。

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就是,在呼和浩特市如何给新生儿办理医保,小编也提醒各位准爸爸妈妈们,最好在孩子出生之前就给孩子上新生儿医保,作为一份保障。

呼和浩特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最好在出生前就

首先,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市民王先生向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咨询:他的爱人于2019年6月4日在内蒙古医院产下一名男婴,因新生儿溶血症在医院新生儿科重症监护治疗一周,花费上万元医疗费。

因为王先生没有提前为孩子上新生儿医保,孩子出生后,医疗费巨大。他以为孩子出生后立马办理医保,孩子就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然而,当他去社区社保站咨询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时?才发现,新生儿出生后只能办理普通城乡居民保险,且需9月份以后办理。王先生的孩子未能享受到医保待遇。孩子出生后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呼和浩特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最好在出生前就

呼市医保局:出生前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登记

对此,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答复王先生,呼和浩特市并没有“新生儿先治疗后参保”以及“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的医保,便可享受从新生儿出生之时起的医保服务”的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三条基金筹集(四)新生儿参保规定:“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自治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前在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视同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当年参保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登记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报销,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缴费参保。

《呼和浩特市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出生前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每年1-8月份做当年参保登记,9-12月做下一年度的参保登记”。

第十四条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9月至次年2月为缴费期,收缴下一年度参保费用”。

第十七条规定:“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新生儿,出生后即可享受待遇。其他居民首次参保的,从缴费之日起设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呼和浩特新生儿如何办理医保?最好在出生前就

因此,从王先生的情况来看,他和爱人均未在孩子出生前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出生后即可享受待遇”的政策,因此出生后未参保前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的范围。

小编的经验是,现在社区的服务算是比较到位的,准妈妈们在孩子出生前一般会在社区备案,而社区一般也会提醒准妈妈们给孩子提前做参保登记,并帮助办理新生儿医保。这样,孩子出生之后便立即可以享受到医保待遇。

也提醒各位准爸爸准妈妈们,在孩子出生前,就到辖区的社区居委会为孩子做备案,做新生儿参保登记。

如果在新生儿出生前未办理医保,孩子出生后也要尽早为孩子办理。做好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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