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及家属:
按照市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与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全面恢复我院各项诊疗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1、2020年3月2日起全面开诊,医院门诊及住院各项诊疗服务全部恢复正常。
2、医院是人员密集场所,疫情期间容易交叉感染,来院患者请注意做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
3、医院门诊仍按照疫情防控的需求设置发热预检分诊及流行病学调查点,请广大来诊患者配合分诊及调查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从指定入、出口通行,并规范就诊。
4、发热患者(儿科患者除外),请主动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5、实行预约诊疗服务,避免人群聚集。产科患者建档、唐氏筛查、胎心监护等产检项目预约电话:8257946(预约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预约成功后空腹来就诊;四维超声(NT和大排畸)预约电话8257928(预约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6:30)。为了母婴安全,请按预约时间就诊。
6、就诊期间请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就诊,做到一间诊室一名患者,避免交叉感染。
7、新入院患者需到就近医疗机构做肺CT扫描及血常规检验,报告结果排除新冠肺炎后,办理入院手续。
8、严格执行“门禁制度、陪护和探视制度、严禁加床制度”管理规定,住院患者原则上一患一陪护,发放陪护卡,凭卡进入病区,陪护人员固定,配合预检分诊点进行体温测量,正常方可进入。对于陪护人员,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测定。普通患者不安排探视,危重及需术前谈话的患者,实行限时间、限人数错时探视。
9、为保障您及家人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请在预检分诊、就诊、住院时,如实告知您的情况。
绥化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