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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心!朋友圈里销售“三无”口罩,还层层加

2020-10-27 来源:未知 编辑::ldh 阅读

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推进,口罩也成为了畅销商品。面对部分企业口罩购买途径的缺乏,不良商家层层加价,在朋友圈销售“三无”口罩,带来了安全隐患。近日,钱某某等四人就因出售伪劣口罩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今年2月,钱某某从印度的朋友处分两批购入了20余万只“三无”口罩。由于第二批的11万只口罩质量不好,钱某某便以每只0.9元的价格让朋友张某帮忙“处理”。张某立即在朋友圈推送了售卖口罩的广告。陈某某看到后觉得有利可图,当起了张某的下家,以每只1.29元的价格继续销售。之后,又继续衍生出了陈某某的下家李某某,就这样层层加价,寻找买家。

2020年3月17日,上海某单位因复工需要找到李某某购买口罩,并以每只2元的价格订购了10万只口罩。双方约定地点交易后,李某某等人拿出几只所谓的“进口口罩”样品给对方查验,又将对方带到了仓库里看货。出来后不久,几人便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上述口罩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系伪劣产品。

太黑心!朋友圈里销售“三无”口罩,还层层加

“三无口罩”相关标准全都伪劣

检察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15万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本案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张某、陈某某、李某某层层加价、销售伪劣口罩,货值已超过15万元,其行为已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犯罪未遂。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上述四人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大家:购买口罩应选择正规途径,个人可通过药店购买,企业在购买大量防疫物资时,应联系有资质的厂商进行订购,谨防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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